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互联网直播服务(不含新闻信息服务、网络表演、网络视听节目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一般项目: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(需备案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市场营销策划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会议及展览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音响设备销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文艺创作;互联网安全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照明器具销售;机械设备租赁;体育赛事策划;体育竞赛组织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动漫游戏开发;专业设计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品牌管理;企业形象策划;咨询策划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